事隔快一年,如今為了豪,再次重新經營BLOG,卻也體會到網路的變遷之快.
記得之前編寫BLOG,是種自己寫給自己爽的心態,無需去計較是否真有看倌來訪,除非你留了言,否則我不會知道誰曾進入過我的世界.
如今BLOG的基本版式沒變,卻多了許多新鮮的小玩意兒:〔TAG標籤〕〔共享書籤〕〔會員到訪紀錄〕〔會員推薦顯示〕,如果再加上以往既有的〔聯播網〕〔RSS〕〔網誌引用〕等等(雖然我一直搞不懂RSS的功效為何),我發現除了窮於應付這些 HTML/JavaScript 功能的編碼應用外,我卻顯得越來越在乎究竟是曾〔偷窺〕過我這領土.靠著各類系統的回溯追蹤:〔哇!某大帥哥曾來過.〕〔這個美女為何對我這同性情感者有興趣?〕〔星光迷靠著搜尋誤打誤撞地轉入了我的領空.〕〔原來A跟B在BLOG中有輾轉的關係.〕
歸咎於網路的無遠弗屆吧,開始對這些原本在現實與聊天室裡八竿子打不著陌生人有了好奇.
有些慌了,發現我根本來不急消化短時間莫名連結而出〔第三者〕,C的BLOG尚未拜讀完畢,D跟E的網誌資料已經湧入系統.因為總覺得任何文字都是作者認真寫出的(註一),所以不習慣用〔掃描〕的方式去閱讀他人日誌的我,於是就像銀行抽取號碼牌般,等著我去消化的網頁已經無敢去算數.
幾天下來我發現,我開始有投降的跡象,我承認我開始用直覺去取決閱讀他人大作的優先順序:很明顯地,我是外貌主義者,人像照片優的,我會優先看.偏數太少的,我會很有耐心的〔等待〕待日後篇文增多後,再一次欣賞透徹.
突然發現:原來我不單是在經營自己的國度,更是在經營所謂的網路虛幻人脈.這讓我有些徬徨了,因為我會開始在乎我的作品是否入流?我的文字是否真有人會字字品酌?我的照片是否開始被人庸俗地評等著?我的心境是否呈現得太赤裸?
開始懷念起以前那種只寫給自己爽的感覺了.
註一:小學教我新詩創作的老師,一直灌輸我們〔尊重文字〕的觀念,意思大致上是文字沒有好與壞,只有創作者是否有心,閱讀者是否用心.所以從不准我們把報紙(有文字的紙張)舖在地上坐著.算是種尊重文字的行為.
後續亂記:
*正:笨蛋!重點不在別人,在你B!
東:吼~你馬小九上身喔
*蜓:以前都是我們主動去網站看文章。RSS只是反過來。網站透過RSS,把自己的新文章,送到你的RSS瀏覽器。像訂閱功能。可以訂部落格也可以訂相簿。這告訴我們要把天菜的相簿訂閱。這樣子他更新,我們就會立刻可以看到新照片。(大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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